規則難免有爭議。友誼第一,娛樂第二,比賽最後。我不願意見到玩家們共同商議裁決所引發的明哲保身、或是互相攻擊站隊,搞得一地雞毛,請允許我獨裁這個比賽,當然我會吸收玩家們討論意見。獨裁自然有法理正當性問題,作為組織者我雖然不是有多高素質的玩家,也不屑去做一個遊戲道德完人,但是我承諾第一作為玩家會嚴格遵守規則,第二作為規則立法司法的規則制定思路、裁決思路會透明的寫出來。
我個人觀點比賽應該盡量靠規則本身來裁判,而不是靠人為判斷來裁決。因為我又是玩家、又是規則制定者、又是規則司法者,所以在這個比賽上我不會成為海洋法系(案例制、陪審團、法官自由心證)的追求者,裁判上更加傾向法無禁止即可為,如果一名玩家玩的有問題(除非非常出格),但是規則沒有提前約定,我不會事後制定規則懲罰這名玩家。雖然玩家的良心(體育精神)是競賽立法的依據,但是規則司法應該減少越過規則直接審判玩家內心的情況。沒有程序正義,結果正義也往往很難實現。
以往的桌遊比賽中,不限時比賽一輪長考兩周、限時比賽差一軍砍一刀讓對方超時、為了自己小組拿一送分文戰、為了自己小組拿一選擇性體退都是在頂尖玩家中發生過的,任何一條初看難以理解的規則大多都其憑據。如果對規則有疑問或意見,歡迎提問或討論。